文章來源:遼寧省人民政府
遼政發〔2015〕55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8號)精神,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充分調動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廣大科技人員投身創新創業的活力,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先進技術轉移(以下簡稱科技成果轉化),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支持一批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十三五”期間,在高端裝備制造、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海洋開發、現代農業等領域支持實施一批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對重點項目的中試環節根據企業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支持。政府財政資金無償資助、貼息資助的應用研究類項目,在立項前必須簽訂科技成果轉化協議。(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中科院沈陽分院、各市政府等配合)
二、健全鼓勵企業創新投入制度
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完善企業研發費計核方法,調整目錄管理方式。將企業研發費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情況作為核定企業實際研發投入情況和申請省級科技類計劃項目的重要條件。開展“創新券”工作,通過后補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加強產學研合作。(省科技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地稅局、省中小企業局、省國稅局、各市政府等配合)
三、支持企業開拓創新產品市場
推廣示范重大成套集成技術裝備。圍繞我省產業需求,加強科技成果有機整合與系統集成,示范推廣一批見效快、帶動力強,對產業結構優化和社會民生改善有重要作用的重大成套集成技術裝備。鼓勵實施政府采購首購政策,通過訂購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促進我省創新產品的規?;瘧?。按有關規定支持經認定的省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四、引導企業參與科技交流合作
鼓勵和支持我省企業與國外大學、研發機構和高技術企業開展交流合作,通過并購、引進技術等方式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按有關規定支持成功并購海外科技型企業、引進海外先進適用技術的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外經貿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五、激勵國有企業加強科技創新
加大對國有企業科技創新特別是科技成果應用的考核權重,實施以創新體系建設和重點項目為核心的任期內創新轉型專項評價;對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和產出進行分類考核,開展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視同利潤改革試點,形成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考核機制。放寬國有資產投入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權限,授予一定額度內的研發費用支出自主權。引入任期激勵、股權激勵等中長期激勵方式,對在創新中做出重要貢獻的技術人員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省國資委牽頭,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六、深化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改革
經所在單位同意,授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發團隊研發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萍汲晒幹煤笥裳邪l團隊1個月內報所在單位,所在單位2個月內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備案。相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應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省財政廳牽頭,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配合)
七、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務成果以技術轉讓或入股方式在省內實施轉化的,所在單位可以將技術轉讓所得的凈收益或取得的股權,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一次性獎勵或授予職務成果完成人及為職務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由研發團隊自行在省內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轉讓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配合)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省內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給予科技人員股權或出資比例形式的獎勵時,可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待分紅或轉讓時一并繳納個人所得稅。(省地稅局牽頭,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配合)
支持國有控股的科研院所轉制企業和國有科技型企業開展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份期權、分紅權、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激勵方式。(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等配合)
對本省企業委托的橫向課題經費應該采取有別于政府部門委托的縱向課題的管理方式,允許科研團隊按合同規定自行支配使用。相關部門在對此類項目進行審核檢查時,應與政府部門委托的縱向課題區別對待。(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八、改革人才考核評價制度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人員績效評價體系,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技術研究開發和基礎研究的人員采取差異化的崗位評聘和考核評價標準。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技術研究開發的人員,要提高科技成果在本省轉化和產業化指標在職稱評定和考核中的權重,調整不恰當的論文要求;其獲得的省內企業橫向課題經費,本單位或省內企業給予科研人員的股權和獎金獎勵,科技人員在省內創辦科技型企業所繳納的稅收等,均與縱向課題同等對待,作為對其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的主要依據。對在省內科技成果轉化中貢獻突出的科研人員,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破格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配合)
九、完善創新創業人員雙向流動機制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等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對攜帶科技成果或利用自身專業優勢離崗創業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勞動)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受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方面的權利。所在單位應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深入開展“科技特派”行動,探索在市、高新區、縣(市、區)開展“科技掛職”、“科技干部”等試點。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把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成果轉換為學分,在彈性學制下,支持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辦科技型企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配合)
十、探索科研干部分類管理試點
科技成果轉化后,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正職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以科研工作為主的副職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或股權激勵;其他以科研工作為主的領導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后,可以在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兼職,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或股權激勵,但不能領取其他報酬。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和以科研工作為主的領導人員因公出國進行分類管理,對其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實行有別于其他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審批制度。(省委組織部牽頭,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配合)
十一、加強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
充分發揮各類人才計劃作用,支持“兩院”院士、“千人計劃”人選、“973”和“863”首席專家、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遼寧省“雙千計劃”人選、“遼寧省十百千工程”人才、科技創新杰出和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青年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等高層次人才在省內轉化科技成果或創新創業。對我省引進海外研發團隊、“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等高層次人才,按相關規定給予支持。開展國有企事業單位選聘、聘用國際高端人才實行市場化薪酬試點。積極探索支持省外人才的柔性引進政策。(省科技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十二、強化對中央部屬駐遼高校、科研院所的服務
采取省市聯動、“管家式”服務方式,及時掌握中央部屬駐遼高校、科研院所、轉制科研機構科技成果在本地轉化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一事一議,簡化程序,及時解決。駐沈陽市的中央部屬高校、科研院所、轉制科研機構可享受沈陽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相關政策。(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沈陽市政府等配合)
十三、建立科技成果報告制度
建立和完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年度統計和報告制度。省、市、縣(市、區)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國防、國家安全、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內未能轉讓的,可強制許可實施轉讓。(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十四、促進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發展壯大
依托產業技術創新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發揮科技類行業協會作用,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務機構和骨干企業。鼓勵支持科技服務機構和骨干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成果轉化、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科技金融等專業科技服務,打造市場化運行的新型研發組織和中介服務機構。對服務質量優良、服務效果顯著的機構,按有關規定通過后補助方式給予一定支持。(省科技廳牽頭,省政府金融辦、省知識產權局、各市政府等配合)
十五、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
依托遼寧省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引導、鼓勵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參與設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天使、風投、創投等專業化基金,加大對我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各個階段的扶持。(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各市政府等配合)
十六、建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保障機制
各市、各部門要依據本意見,制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細則。全面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環境,按照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要求,清理和取消束縛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活力的行政審批事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國資、教育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要把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納入到對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主要領導的目標責任考核中。(省教育廳、省國資委、各市政府等分別負責)
本意見實施前省政府公布的相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本意見由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提質增效”行動方案
2.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高等院??萍汲晒D化的工作方案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1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提質增效”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8號)、《國務院關于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國發〔2015〕28號)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打通科技成果產業化通道,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支撐“穩增長、保就業、增效益”,為遼寧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發展提供有效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按照“抓成果,促轉化,提質量,增效益”的總體要求,堅持“一核、兩轉、三全、四提升、五協同”的工作思路,著力破除制約科技成果在省內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全面掌握科技成果供給和需求情況,充分調動各類主體積極性,積極營造良好的市場服務環境,讓科技成果落地在遼寧、轉化在遼寧、見效在遼寧。
一核,即立足于科技優勢轉化成經濟優勢這個核心;
兩轉,即抓好科技成果在遼寧轉化和先進適用技術向遼寧轉移兩項工作(以下統稱為“科技成果轉化”);
三全,即把握好全產業鏈布局、全要素優化整合、省市縣(市、區)全區域覆蓋三個方向;
四提升,即實現全省科技成果供給能力、企業成果吸納能力、社會服務能力和政府引導能力的全面提升;
五協同,即圍繞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形成企業、高等院校(以下簡稱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簡稱院所)、科技服務機構和政府間五方良性協同互動局面。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推進5000項先進適用科技成果在省內轉化,實現省、市、縣(市、區)全覆蓋;全省技術合同成交額達800億元以上。
二、重點任務
充分調動科技成果轉化各方的積極性,強化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決策、投入、風險承擔和利益分配等主體作用,依托中央部屬、省屬及域外各類科技資源力量,不斷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在省內轉化的科技服務體系,建立縱向聯動、橫向協同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格局,形成企業承接、校所獻智、金融出資、中介助力、政府引導的科技成果擴散機制,將遼寧建設成為東北乃至全國最活躍的科技成果轉化區域。
(一)強化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
1.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調整目錄管理方式。將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情況作為核定企業研發投入實際情況和申請省級科技類計劃的重要條件。開展“創新券”工作,通過后補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投入力度??萍夹推髽I用于研究開發的費用占企業當年銷售收入的比例應不得少于2.5%。(省科技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地稅局、省中小企業局、省國稅局、各市政府等配合)
2.提升企業研發能力。支持大中型企業普遍建立研發機構。推進省內骨干企業與高校、院所面向我省產業發展技術需求,聯合組建產業專業技術創新平臺,實現技術需求與科技研發的無縫對接。圍繞產業專業技術創新平臺等創新載體,以企業為主體,以利益為紐帶,建設多種形式、滿足多種需求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不斷拓展產學研合作的深度和廣度。到2020年,建成170個產業專業技術創新平臺,組建省級及以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70家。(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中小企業局、各市政府等配合)
3.激發國有企業科技創新活力。加快推進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導地方所屬國有企業制定科技創新戰略發展規劃,穩步提升科技投入,放寬國有資產投入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權限,形成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考核機制。(省國資委牽頭,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4.鼓勵企業參與科技交流合作。鼓勵和支持我省企業與國外大學、研發機構和高新技術企業交流合作,通過并購、引進技術等方式提高科技創新能力。鼓勵我省技術和產品細耕國內市場,開辟“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市場,示范推廣一批中短期盡快見效、能有力帶動產業結構優化和社會民生改善的重大成套集成技術裝備,提升企業科技成果吸納和應用能力。(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外經貿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5.支持企業開拓創新產品市場。鼓勵實施政府采購首購政策,通過訂購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促進我省創新產品的規?;瘧?。支持企業首臺(套)產品的研制及示范推廣使用,按照有關規定支持經認定的省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二)引導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員投身科技成果轉化。
1.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人員績效評價體系。高校和院所要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技術開發和基礎研究的人員采取差異化的崗位評聘和考核評價標準。對于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技術研究開發的人員,要提高科技成果在本省轉化和產業化指標在職稱評定和考核中的權重,調整不恰當的論文要求;高校、院所科研人員獲得的省內企業橫向課題經費,本單位或省內企業給予科研人員的股權和獎金獎勵,科技人員在省內創辦科技型企業所繳納的稅收等,均與政府部門委托的縱向課題同等對待,作為對其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的主要依據。對在省內科技成果轉化中貢獻突出的科研人員,可破格評定專業技術職稱,不受崗位職數限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配合)
2.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經所在單位同意,授予高校、院所的研發團隊職務科技成果的使用權、經營權和處置權。由研發團隊自行在省內實施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其所得不得低于轉讓收益的70%。支持國有控股的院所轉制企業和國有科技型企業開展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份期權、分紅權、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方式,對主要研發人員給予獎勵。(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牽頭,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等配合)
高校、院所在省內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給予科技人員股權或出資比例形式的獎勵時,可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待分紅、轉讓時一并繳納個人所得稅。(省地稅局牽頭,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配合)
科技成果轉化后,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正職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以科研工作為主的副職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或股權激勵;其他以科研工作為主的領導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后,可以在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兼職,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或股權激勵,但不能領取其他報酬。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和以科研工作為主的領導人員因公出國進行分類管理,對其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實行有別于其他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審批制度。(省委組織部牽頭,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外辦等配合)
對橫向課題經費采取有別于縱向課題的管理方式,允許高校、院所科研團隊自行支配橫向課題經費。(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3.提升高校、院所的科技創新實力。深化高校、院所科技體制改革,提升人才、學科、科研、轉化四位一體的創新綜合實力。推廣校企合作委員會、校企(校地)共建研究院、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等成功模式,鼓勵校企聯合承擔一批國家和省級科研項目,并將科技成果在省內轉化。(省教育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加強創新人才的引進與培養。依托產業需求,高標準、高水平地引進海內外人才、智力和研發團隊,提高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總量。到2020年,選拔培養科技創業領軍人才100人,青年科技創新創業人才2000人。(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強化科研創新平臺建設。圍繞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的需要,到2020年,重點建設20個服務遼寧經濟的產業共性技術創新平臺,高校組建的省級及以上重大科技平臺達到30個,省級及以上協同創新中心達到40個。(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牽頭,各市政府等配合)
4.推進大學科技園建設。圍繞創辦科技型企業、提高營業收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等目標,積極推動大學科技園建設,到2020年,省級及以上大學科技園數量達到20個,實現主營業務收入500億元以上,大學科技園孵化有一定規模的科技型企業300家以上,上市企業10戶以上。(省教育廳牽頭,省科技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三)著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的服務能力。
1.促進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壯大。加強產業技術創新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發揮科技類行業協會作用,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務機構和骨干企業。鼓勵支持開展研究開發、成果轉化、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科技金融等專業科技服務,打造市場化運行的新型研發組織和中介服務機構,力爭到2020年培育100家科技服務骨干企業和機構。(省科技廳牽頭,省政府金融辦、省知識產權局、各市政府等配合)
2.夯實科技成果轉化的基礎條件。大力培育發展技術市場,促進技術成果交易,把遼寧網上技術市場建設成為集聚各類市場主體,交易機制完善,交易規模穩步提高的重要成果轉化平臺。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設立遼寧技術交易市場,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促進技術與資本的深度融合,加強網上技術市場和技術交易市場的互動配合。(省科技廳牽頭,省政府金融辦等配合)
依托產業技術創新綜合服務平臺和中科院沈陽國家技術轉移中心體系,打造覆蓋省、市、縣(市、區)三級科技成果轉化信息資源系統。到2020年,建立起面向全省科技型企業的技術需求數據庫,建立起涵蓋“兩院十?!?,駐遼中央部屬高校、院所、國家轉制院所,省屬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供給數據庫,省級及以上技術轉移中心達到50個。(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中科院沈陽分院、各市政府等配合)
3.提高科技金融服務質量。探索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模式,充分發揮遼寧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支持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股權投資對科技型企業投資和提供增值服務,探索投貸結合的融資模式。推進遼寧股權交易中心“科技板”建設,為掛牌企業提供優質服務。支持和鼓勵各市、高新區及有關單位搭建科技金融服務平臺,設立科技支行、科技保險、科技租賃、科技小貸和科技擔保等科技金融專營機構。深化科技金融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十三五”期間,推動國家級高新區基本建成科技金融服務體系,省級高新區全部參與科技金融創新服務示范區建設試點。(省政府金融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等配合)
4.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水平。大力發展知識產權代理、法律、信息、咨詢、培訓等服務,提升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運營實施、評估交易、保護維權、投融資等服務水平,構建全鏈條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支持相關科技服務機構面向重點產業領域,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臺,提升產業創新服務能力。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切實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科技廳等配合)
(四)強化政府對科技成果轉化的引導能力。
1.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笆濉逼陂g,在高端裝備制造、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海洋開發、現代農業等領域,篩選5000個市場容量大、成長性好的重點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給予支持。(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中科院沈陽分院、各市政府等配合)
2.深化“兩院十?!焙献?。采取省市聯動,“管家式”服務方式,加強與以“兩院十?!睘橹攸c的高校、院所的溝通聯系,推動一批科技成果在遼寧落地。發揮駐遼科研院所、高校作用,打造一批從基礎研究、技術開發、工程化研究、產業孵化到產業化、技術推廣的全鏈條、貫通式創新平臺。到2020年,推進我省企業與以“兩院十?!睘橹攸c的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項目300項。(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中科院沈陽分院、各市政府等配合)
3.大力推進眾創空間建設。引導行業領軍企業、創業投資機構等社會力量,充分利用全省重點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基地等各類創新創業平臺,采取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突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特點,構建一批投資促進、培育輔導、媒體延伸、專業服務、創客孵化等不同類型的市場化眾創空間。引導眾創空間利用互聯網和開源技術,突破物理空間,為創業企業或團隊提供包括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資源共享空間在內的創業場所,開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的創新創業服務。(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各市政府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在全省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格局,形成“機構+系統+考核”的組織協調體系。
1.建立省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協調機制。在分管副省長領導下,由省科技廳牽頭,省直相關部門為成員,共同商定我省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思路,明確戰略任務。下設實體化科技成果轉化推進中心,由省科技廳具體負責指導管理,承擔部門協調、企業聯絡、校所聯系、科技金融、科技中介等工作任務。(省科技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小企業局、省國資委、省地稅局、省政府金融辦、省知識產權局、省國稅局、中科院沈陽分院、各市政府等配合)
2.建立全省上下貫通的工作推進網絡系統。充分發揮各級科技主管部門熟悉本地情況、了解企業需求的優勢,支持各市、縣(市、區)均建立“企業聯系辦公室”,構建由省、市、縣(市、區)組成的三級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推進體系,全面加強企業與高校、院所和科技服務機構等的聯系。(省科技廳牽頭,各市政府等配合)
3.強化績效考核。引導各級政府、各部門加大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任務和政策落實力度,細化落實方案,完善保障措施。全面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環境,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要求,清理和取消束縛企業、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活力的行政審批事項。各級政府要把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國資、教育及相關主管部門要把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納入到對國有企業、高校、院所和主要領導的目標責任考核中。(省教育廳、省國資委、各市政府等分別牽頭負責)
(二)資金保障。
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依托遼寧省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引導、鼓勵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參與設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天使、風投、創投等專業化基金,加大對我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各個階段的扶持。(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各市政府等配合)
附件2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高等院??萍汲晒D化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8號)精神,支持和引導高等院校(以下簡稱高校)在遼寧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現就進一步促進我省高??萍汲晒D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提升高??萍紕撔履芰涂萍汲晒D化能力為核心,以促進教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為重點,進一步深化高??萍俭w制改革,大力提升高校人才、學科、科研、轉化四位一體的創新綜合實力,著力將高校的科技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為遼寧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保障。
(二)發展目標。創新高??萍汲晒D化體制機制,打造若干高??萍汲晒D化平臺,建設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的人才隊伍和較強成果轉化能力的技術轉移隊伍,實施一批高??萍汲晒D化項目,逐步構建以市場機制配置資源、政府引導、產學研深度結合的高??萍汲晒D化體系。到2020年,高??萍汲晒绒D化率提高到90%以上;聯合攻克關鍵核心和共性技術500項以上,承擔重大科研項目5000項以上,完成企業關鍵技改課題1萬項;大學科技園孵化科技型企業300家以上,實現主營業務收入500億元以上,上市企業10戶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高校的科技創造能力。
1.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扶持。穩定實施“遼寧省高??茖W研究支持計劃”,鼓勵和引導高校面向我省產業發展需求,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前沿技術,年均資助高??蒲许椖?000項以上。鼓勵校企聯合申報國家和省級科技項目、科技專項計劃等。(省教育廳牽頭,省財政廳等配合)
2.加強科研創新平臺建設。深入實施“遼寧省高校重大科技平臺建設工程”,引導和支持高校組建產業共性技術創新平臺,開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到2020年高校重大科技平臺達到30個,新增國家級科研平臺10個。深入實施“高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到2020年省級協同創新中心達到40個,牽頭或參與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5個。(省教育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等配合)
(二)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能力。
1.著力推進大學科技園建設。省級及以上大學科技園數量達到20個,實現主營業務收入500億元以上,大學科技園孵化有一定規模的科技型企業300家以上,上市企業10戶以上。(省教育廳牽頭,省科技廳、省政府金融辦等配合)
2.加強技術轉移機構建設。指導和支持高校建立校級技術轉移中心、申報省級及以上技術轉移中心。到2020年,建立省級及以上高校技術轉移中心20個。進一步明確技術轉移中心的功能定位,加強服務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技術經紀人試點工作。(省教育廳、省科技廳分別負責)
3.加強信息平臺建設。應用“互聯網+”,建立和完善高??萍汲晒畔?、專利文獻信息庫、專家信息庫、企業技術需求信息庫,促進科技成果供求雙方實現有效便捷對接。發揮科技中介機構間的集群效應,對具有轉化前景的科技成果進行綜合評估和市場分析,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效率。(省教育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等配合)
4.加強知識產權工作。高校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加大政府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投入,支持知識產權的申請和維護。依托省科技成果轉化等相關資金,逐步建立以知識產權轉化收益擴充知識產權資金的可持續發展機制。今后5年,高校發明專利年均增長5%以上,專利有效實施率達10%以上。(省教育廳、省知識產權局分別負責)
5.建立多元化投融資體系。依托遼寧省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鼓勵高校按產業化思路、商業化模式、資本化運作,走科研、中試、生產相結合的道路,充分吸納各類創業投資基金,為高??萍汲晒D化提供資金保障。(省教育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配合)
(三)加強產學研合作,支持遼寧企業發展。
1.推廣校企合作委員會、校企(校地)共建研究院、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等成功模式。引導和支持高校加入以企業為主導、產學研緊密合作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每年舉辦1屆產學研合作對接會。到2020年,高校牽頭或參與的省級聯盟達到40家以上,參與建設的省級以上企業研發中心100家以上。(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等配合)
2.加強科技交流合作。引導和鼓勵高校利用重大科技平臺、協同創新中心,引進海內外高端人才和創新研發團隊,研發重大科技成果和先進適用技術,并優先在省內轉移轉化。到2020年,通過團隊形式引進國內外專業技術人才200人以上。(省教育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配合)
三、支持政策
(一)建立和完善高校技術轉移機制。逐步實現高校與下屬公司剝離,原則上高校不再新辦企業,強化科技成果以許可方式對外擴散。建立和完善高??萍汲晒D化年度統計和報告制度。省、市、縣(市、區)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國防、國家安全、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內未能轉讓的,可強制許可實施轉讓。
(二)深化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改革。經所在單位同意,授予高校研發團隊研發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萍汲晒幹煤笥裳邪l團隊1個月內報所在單位,所在單位2個月內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備案。
(三)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高校職務成果以技術轉讓或入股方式在省內實施轉化的,所在單位可以將技術轉讓所得的凈收益或取得的股權,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一次性獎勵或授予職務成果完成人和為職務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由研發團隊自行在省內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轉讓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
高校在省內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給予科技人員股權或出資比例形式的獎勵時,可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待分紅或轉讓時一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支持國有控股的校辦企業開展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份期權、分紅權、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激勵方式。
對遼寧企業委托的橫向課題經費應該采取有別于政府部門委托的縱向課題的管理方式,允許科研團隊按合同規定自行支配使用,相關部門在對此類項目進行審核檢查時,應與政府部門委托的縱向課題區別對待。
(四)改革人才考核評價制度。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人員績效評價體系,高校要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技術研究開發和基礎研究的人員采取差異化的崗位評聘和考核評價標準。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技術研究開發的人員,要提高科技成果在本省轉化和產業化指標在職稱評定和考核中的權重,調整不恰當的論文要求;其獲得的省內企業橫向課題經費、單位或省內企業給予科研人員的股權和獎金獎勵,科技人員在省內創辦科技型企業所繳納的稅收等,均與政府部門委托的縱向課題同等對待,作為對其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的主要依據。對在省內科技成果轉化中貢獻突出的科研人員,可破格評定專業技術職稱,不受崗位職數限制。
(五)拓展創新創業人員雙向流動機制。鼓勵教師、科技人員在高校與企業之間雙向交流與互動,允許相互兼職兼薪。對攜科技成果或利用自身專業優勢離崗創業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可3年內保留人事(勞動)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受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方面的權利。所在單位應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鼓勵高校參與“科技特派”、“科技掛職”、“科技干部”等工作。落實《遼寧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實施方案》,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把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成果轉換為學分,在彈性學制下,支持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辦科技型企業。
(六)探索科研干部分類管理試點。科技成果轉化后,省屬高校正職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以科研工作為主的副職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或股權激勵;其他以科研工作為主的領導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后,可以在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兼職,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或股權激勵,但不能領取其他報酬。
對高??蒲腥藛T和以科研工作為主的領導人員因公出國進行分類管理,對其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實行有別于其他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審批制度。
(七)加大對研發項目成果轉化的引導。政府財政資金無償資助、貼息資助的應用研究類項目,在立項前必須簽訂科技成果轉化協議。
(八)強化對中央部屬高校的服務。采取省市聯動,“管家式”服務方式,及時掌握中央部屬高校成果在本地轉化中遇到的問題,一事一議,簡化程序,及時解決。駐沈陽市的中央部屬高??上硎苌蜿柸鎰撔赂母镌囼瀰^相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省教育廳負責全省高??萍汲晒D化工作的指導協調,統籌推進。
(二)經費投入。建立企業和社會力量投入、高校自身投入相結合的多元化投入體系,支持高校開展自主創新與產學研合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省屬高??萍汲晒麘吭谑绒D化。
(三)監督考核。建立從項目申請到成果轉化全過程管理制度,提高項目運作實效。強化績效考核,將加快推進高??萍汲晒D化的相關目標任務納入對全省高校和校長的評價體系。
(四)具體實施。各省屬高校要制定和完善新形勢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制度,統籌人力、財力、物力等要素。要根據本方案確定的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